KK体育官网教你如何辨别真假僧人

2024-06-15 0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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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体育官网教你如何辨别真假僧人我国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我国《宪法》规定:“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这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包含着以下几层含义:第一、宗教活动必须在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合法经过审批并备案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第二、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内需要有依法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僧人”是我国教职人员中的一类,“僧人”的身份是由其佛教协会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并备案的;第三、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的宗教活动需要符合宗教的仪轨规定,任何伤害参加人人身的活动都不是符合宗教仪轨的活动。

  那么如果辨别这个教职是否经过备案呢?每个真教职人员,都会有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并且遵守宗教活动场所的规矩。没有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僧人不可能是“真僧人”。

  只有经过国家备案的僧人才是“真僧人”。《戒牒》并不是证明真假僧人的凭证。但僧人外出一般随身携带《戒碟》和身份证。《戒碟》是我国具有传戒资格的寺院对出家人受大戒后所出具的出家证明,盖有中国佛教协会的钢印,等同于市的身体证。僧尼都有一个证明身份的《戒碟》,上面会有写明出自何寺庙,师从哪位大师,在哪剃度、出家等信自成,但《戒碟》只给三种人看:一是寺庙在的管理者,这主要是针对外出挂职县长单的僧尼;二是公发机关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三是给自己的的师父看。正因为《戒碟》的不公示性,所以也有些假和尚持假《戒碟》行骗,人们无从辩认。所以持有《戒碟》的人也不一定就是真僧尼。

  真正的佛教是严禁僧人给人算命并收取钱财的,凡僧人有算命、看相、摇签,算卦的行为,都是假僧KK体育,也就是破戒了!

  真正的僧人,决不可能自称是大师,他们的言行会很谦逊,自古没有出现会自称是大师的高僧,深圳弘法寺的本焕老和尚,当代禅宗高僧,也只是说自己是个小和尚。

  下面是一个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冒充僧人的案件,法院认定数额4450元,判定吴某某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诉刑诉(2014)12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罪,于2014年9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柳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2014年6月6日至6月14日期间,被告人吴某某至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某村庄,分别冒充上海市青浦区天光寺、莲花寺僧人,以邀请参加上述寺庙举行的开光大典等为由,从潘某某等19名被害人处共骗取人民币4,45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其供述笔录,被害人潘某某、徐某某、陆某某、李某某、陶某某、尤某某、潘某某、钟某某、沈某某、叶某某、戚某某、王某某、姚某某、马某某、沈某某、高某某、顾某某、张某某、管某某的陈述及相关辨认笔录,证人燕某某、刘某某、卞某某的证言及相关辨认笔录,证明,清点记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扣押物品照片,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中国佛教事业性收款统一收据存根联、收据联、财务联,案发经过表格,抓获经过,被告人的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两年内多次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吴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的犯罪罪名及认定其属如实供述罪行的公诉意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6月14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止;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二、扣押在案作案工具教会证、锦旗、照片各1个、僧袍1件、账本及收据各1本、手链及吊坠各8个、护身符及请柬各4个、挂件10个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第二百六十六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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